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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成都市开办旅行社开办条件有关问题
更新时间:2026-03-25 09:50 免费会员
成都琪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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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成都市开办旅行社开办条件有关问题;


从事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条件;


2026年想问问成都市办理旅行社需要什么流程,想开旅行社旅游质量保证金是要一起交往20万吗,还是说可以缓交,或者用保险替代可以吗。


咨询旅行社开办条件有关问题已收悉,经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整理核实,回复如下:


1.咨询旅行社开办条件有关问题;


2.整理核实具体情况旅行社设立: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七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


3.整理核实情况处理意见反馈:成都市范围内开办旅行社,可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进行申请,不支持保险替代质保金缴纳的处理方式。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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