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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审批
更新时间:2026-01-09 13:17 免费会员
成都琪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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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审批;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现勘标准及备案;


2026年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现场勘验标准:


一、龙泉驿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现勘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二、龙泉驿区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现勘内容:


(一)经营场所:


1.实际经营地址与申报材料一致(注明:如果场所重新编制了门牌。导致现场门牌地址与产权地址不一致的,应由属地派出所出具地址变更证明)。


2.实际面积要符合要求: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3.产权证明原则上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只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的不能办理。


4.公司招牌及各功能室的标识标牌应规范到位。


(二)设施设备:


1.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2.与提交的设施设备清单一致。


(三)制度规范: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规范上墙。


(四)人员到场:


1.三名专职人员带上身份证明原件到场。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带上身份证明原件到场。


龙泉驿区人力资源许可证审批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十九条;


(三)《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六至第十条。


(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


(五)《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六)《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七)《中华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审核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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