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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者签署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成都市武侯区登记
更新时间:2025-08-20 11:27 免费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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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者签署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成都市武侯区登记;


四川省小食杂店经营备案证及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六章。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武侯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0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必要材料)。


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0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操作流程等文件,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可以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提供操作流程。


0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05.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采购具有合格证明的自动售货设备,并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经营者联系方式等材料。


06.利用车厢型餐车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提交统一的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的设备设施及流程餐车目录清单及企业餐车自编号等文件。


07.申请销售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08.承诺书(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人提交)。


09.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审查返回材料。


10.以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 应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房就爱你的等级或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A级或B级)复印件《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领域自建房安全风险提示书》。


四川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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