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成都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对设立机构单位需要符合的标准;
2025年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2号令)
四、审批对象:需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并具备下列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应当依法向企业注册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部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受理方式:申请人向注册地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七、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八、申请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
(四)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六)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及其身份证明核原件。
(七)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八)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板。
(九)申请单位诚信证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九、审批流程:经向市局备案后,申请人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向申请人制定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