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于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劳务派遣许可申请;
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审批设立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2025年成都市注册登记龙泉驿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指南适用于在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劳务派遣许可相关业务使用。
办理层级: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劳务派遣许可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办理地址: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事项:企业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经营审批,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名称审批,劳务派遣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批,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住所审批,劳务派遣单位变更注册资本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审批。
龙泉驿区企业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一、劳务派遣许可证受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实缴制。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务派遣许可证条件依据:
1.《国家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中的注册资本200万元是实缴资本而非认缴资本。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1份;须完整,真实)。
2.公司章程,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如有变更股东事项的,请提供市场局备案的《企业变更情况登记表》。复印件1份,材料真实,复印件清晰。
3.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1)新登记注册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2)企业已成立半年以上的,提供近期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3)公司变更过股东并且原股东已实缴成本金的,提供原始验资报告及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要明确注册资本金200万实缴情况,(含出资人身份信息,出资金额,比例,缴纳时间等信息),公司现有资产在200万元以上,缺少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的企业,在作出3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的承诺后,可采取承诺制审批,企业在达到告知承诺书所列的全部要求后,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4.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分,材料真实,复印件清晰)同时提供出租房屋权属凭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5.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和购买凭证(复印件1份,材料真实,复印件清晰,缺少此项申请材料的企业,在作出3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的承诺后,可采取承诺制审批,企业在达到告知承诺书所列的全部要求后再经营劳务劳务派遣业务)。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依法制定,制度内包括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专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
一、受理条件及依据:
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分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
二、条件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部门,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分公司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和购买凭证;
4.分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同时提供出租房屋权属凭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一、受理条件:
正常经营,年度报告合格,劳动者权利得到保障的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日内,提出申请且提交3年来的经营情况符合法定要求。
二、条件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许可部门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三、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3年来经营情况报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定量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等。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主证1份,副本1份);
4.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四川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变更:
一、受理条件:
正常经营,年报报告合格,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期保障。
二、条件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5.单位参保凭证;
四川劳务派遣单位法人变更:
一、受理条件:
正常经营,年报报告合格,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条件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证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5.单位参保凭证;
四川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住所地变更:
一、受理条件:
正常经营,年报报告合格,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条件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必能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原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同时提供出租房屋权属凭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4.拟变更后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同时提供出租房屋权属凭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6.单位参保凭证。
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川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金变更:
一、受理条件:
正常经营,年报报告合格,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条件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 许可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要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材料真实,复印件清晰,报告中明确增加注册资本金后实缴的总金额及股东缴纳个人信息及缴纳时间,并提供缴纳凭证)。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6.单位参保凭证。
四川成都市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业务经营范围:锦江区,高新区, 高新西区,高新南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