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设立经营机构四川成都市登记注册指南;
实施主体: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三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川成都市新津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收件:
审查标准: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02.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03.审核:
(1)审查标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3)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记录审查过程及结论。
04.决定:
(1)审查标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对于审查通过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并打印批文证照。
(3)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025年提交新津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0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03.办公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清单;申请者需提供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内容真实有效。
0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和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05.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内容真实有效,也可用财务审计报告替代验资报告。
06.劳务派遣协议:申请者需提供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板,内容真实有效。
0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者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内容真实有效。
08.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新津区劳务派遣许可证2025年的设定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营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四川成都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高新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