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四川成都市;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从事出境旅游业务归属哪个部门;
旅行社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旅行社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申请材料:
01.经营场所的证明;
02.申请书;
03.企业章程;
04.场地证明;
05.设施清单;
06.劳动合同;
07.从业人员导游证,计调,会计人员的会计证等,;
旅行社许可证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设立旅行社申请旅游许可证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01.企业名称或者行业特点为旅游或者旅行社。
02.有三名导游且应具备相应导游从业资格证;
0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旅行社设备设施等;
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业务范围:锦江区,高新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