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食品备案擅自经营四川成都市对应的处罚标准汇总;
四川成都市申请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流程办理指南;
在四川成都,不少小微商户抱有侥幸心理,未办理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就开门营业,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查处频次越来越高,本文结合现行法规,明确无证经营对应的处罚标准,整改要求,提醒各位商户合规经营。
一、哪些情况属于无证违规:
1.有固定门店,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办理食品备案证直接营业。
2.食品经营备案证过期未延续,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3.借用他人证件,证件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合。
以上行为均属于违规经营,会被依法查处。
二、基础处罚标准: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针对食品小经营店无证经营:
监管部门首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整改的,会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暂停营业。
情节较轻,首次违规的商户,以教育整改为主,多次违规,拒不配合检查,处罚力度会加重。
三、超范围经营的额外处罚:
办理了食品经营备案证,但私自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特殊食品等禁营项目属于超范围经营,除了责令停止违规项目,还会要求更换备案或更换资质,情节严重可吊销备案凭证。
四、日常监管方式:
监管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三种,一旦被投诉或抽查发现违规,不仅会产生处罚,还会留下经营不良记录,影响后期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合规建议:
开店初期初期优先完成食品备案,证件到期及时办理延续,新增经营品类,提前申请备案变更,合规经营才是长久经营的基础。
四川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