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系统适用于成都市影视剧备案;
2026年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果涉及申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报备时,现在使用的是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管理平台系统,它替代了以往的电视剧信息管理系统等,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而建设的综合性业务平台。
01.平台功能:
该平台集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等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从规划备案,内容审核到上线播出等全流程管理于一体,涵盖项目规划备案,拍摄制作,内容审查,发行播出等各个环节,实现了节目创作生产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02.操作方式:
制作机构,播出平台等相关主体可以通过该平台在线提交各类节目创作生产相关信息和材料,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也通过此平台开展审核,监管等工作,让整个管理流程更加便捷,高效和透明。
若想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或网络视听节目业务的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申请。
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有三名影视相关方面的人员;
3.有符合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章程;
4.经营场所和自有资金符合从事业务的开展。
5.未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许可证;
四川成都市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