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提示准备申请四川成都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高新区审核标准条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申请成都市危化证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申请成都市危化证办理地点:
1.网上办理: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按照网页提示流程进行办理。
2.窗口办理:办事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成都市各区行政服务大厅。
3.备注: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予以通过: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申请成都市危化证受理条件:
第十条: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三)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
(四)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发证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四川成都市危险化学品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