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指南;
四川成都市的机动车维修二类三类经营备案;
2025年青羊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所需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内容);
3.经营场地(含停车场)产权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复印件;
4.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5.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6.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危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包含措施等设施。
7.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5年青羊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办理流程:
1.将上述备案材料提交至:成都市青羊区交通运输局或者行政审批局。
2.受理审核: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 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3.核准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经营者,我局将在规定时限内(材料齐全后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发放《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在备案表上加盖备案专用章。
4.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质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质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5.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6.其他说明:
(1)备案是依法经营的必要条件,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是经营者合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接受行业监督管理,参与市场竞争,获取消费者信任的基础。
(2)备案信息变更,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维修作业场地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3)备案时效,《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长期有效,但需按规定进行信息变更或延续。
(4)请尚未备案的经营者务必高度重视,主动办理备案手续,避免因未备案而面临法律处罚和经营风险。
(5)规范经营是行业发展的基石,依法备案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请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备案义务,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服务优质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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